问题 | 民事案件原告证据不足法院咋样处理? |
释义 | 民事案件原告证据不足,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若原告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法院将拒绝支持其诉讼请求。此外,特定证据如未成年人证言、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存疑的视听资料、无法核对的复印件等,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双方当事人应提供证据并质疑对方的证据,最终由法院进行审核和判决。因此,原告证据不足时,诉讼请求可能被驳回。 法律分析 一、民事案件原告证据不足法院咋样处理? 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二、证据不足的认定方法 1、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加以确定,紧紧抓住判断每一个证据的标准,也就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项标准,加以权衡,不符合标准的应视为证据不足; 2、运用比较、鉴别、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没有得到排除,即可视为证据不足; 3、实物检验的方法,又称实物验证法则。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 三、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所以在民事案件中原告他如果是提出的主张,他就必须要为他的主张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然后由法院对这些证据采取审核,通常在一个案件中,除了原告的证据之外,还应该有被告对原告证据提出质疑,由双方一个提出证据,一个质疑他的证据来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做好最终的定夺。因此原告要是证据不足,那么这个案件他的诉讼请求很有可能会被驳回。 结语 民事案件中,如果原告的证据不足,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法律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时所涉及的事实认可,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同时,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获得的证据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来证明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否则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将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应准备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便法院进行审核和最终定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 (二)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撤销自认的,应当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