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以下程序: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成立批文)。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更换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不需提供)。4、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印章及单位介绍信。5、如住房公积金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一致时,需提供民主决议。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1、贷款人按照本市要求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2、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3、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4、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