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局给的生育津贴怎么只有98天 |
释义 | 一、产假158天只发98天补贴对吗 1、是合法的。这是因为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只有98天,而剩下的60天是地方政策给予的产假奖励。这部分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视为出勤,福利待遇不变。 2、生育津贴的具体数额与职工的缴费基数和用人单位的平均工资有关,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职工可以向社保机构或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生育津贴在哪里申请 生育津贴去社保局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 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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