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人受伤赔偿规定 |
释义 | 工伤赔偿包括一般伤害和伤残赔偿,一般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伤残赔偿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伤残补助金等,生活护理费按照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分析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拓展延伸 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建筑工人提供工伤保险保障的具体规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建筑工人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和福利待遇。这些规定包括建筑工人工伤认定的标准、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等内容。此外,法律规定了建筑工人工伤保险的缴费义务和保险责任,以及相关的申请、复查和诉讼程序。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和保障。 结语 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和保障。根据伤情程度,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多项内容。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标准根据自理能力等级确定。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为建筑工人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促进了工人权益的维护和社会稳定的实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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