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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的判决被遗拾了,要去法院复印怎么办?
释义
    一、法院判决书遗失了该怎么补办1、法院的判决书是不能补办的。遇到判决书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当时的判决书内容,并要求档案室复印判决书加盖法院档案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公证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二、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怎么算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具体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那么在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法院判决书生效。
    没有遗嘱原件,遗嘱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法院认可遗嘱复印件吗?
    遗嘱原件遗失复印件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该份遗嘱是公证遗嘱,那么在遗失公证书原件后,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调取原有遗嘱文件。但如果是其他形式的遗嘱,那么复印件是否有效则要看所有继承人是否认可复印件的效力,如继承人均认可无异议,那么复印件有效,可以作为继承的依据。否则,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遗嘱的原件没有,遗嘱的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法院认可遗嘱的复印件吗?
    遗嘱原件遗失复印件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该份遗嘱是公证遗嘱,那么在遗失公证书原件后,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调取原有遗嘱文件。但如果是其他形式的遗嘱,那么复印件是否有效则要看所有继承人是否认可复印件的效力,如继承人均认可无异议,那么复印件有效,可以作为继承的依据。否则,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我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判决并冻结了财产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法院冻结财产,是可能被全部冻结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继承案件中法院判决份额,如何执行?
    法定继承权判决后,由法院对判决进行执行。法院执行的措施有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员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应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及时制作执行笔录,并由在场的人员签名或盖章。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无遗嘱原件,遗嘱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庭是否认可遗嘱复印件?
    遗嘱原件遗失复印件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该份遗嘱是公证遗嘱,那么在遗失公证书原件后,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调取原有遗嘱文件。但如果是其他形式的遗嘱,那么复印件是否有效则要看所有继承人是否认可复印件的效力,如继承人均认可无异议,那么复印件有效,可以作为继承的依据。否则,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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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8: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