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但是没判刑有案底吗 |
释义 | 被判处拘役会有案底。 根据《刑法》规定,拘役是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其强度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犯罪记录档案就是所谓的案底,是用来专门记录公民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因此,虽然拘役刑是轻于有期徒刑的刑罚,但其始终是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给予的一种刑事制裁,是会留有案底,记入犯罪记录档案中的。而且这种犯罪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终身存在不能取消。 一、什么是管制拘役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第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等自由。第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第四,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拘役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其具有以下特征:第1,不移送监狱执行,而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第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1至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醉驾拘役判6个月还有什么程序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1.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2.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42条、第44条以及第69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3.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锄口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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