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鄂州城乡低保信息证明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鄂州城乡低保信息证明受理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 二、鄂州城乡低保信息证明受理法律规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三、鄂州城乡低保办理流程 受理 1.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 2.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核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审批 1、乡镇、村(社区)公示;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3备案管理; 4、长期公示。 办结 对象确认。 送达 1.符合条件的,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证; 2.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送达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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