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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昌城乡低保申请信息证明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宜昌城乡低保申请信息证明受理条件有哪些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等家庭财产状况符县人民政府规定的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居住地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居民。
    二、宜昌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的流程
    (一)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书面申报人口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二)审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审批: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拟批准给予低保,根据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确定保障金额。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低保并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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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