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撤销的原因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的原因包括基于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强迫等情形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网签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许可证,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后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不填或漏填。 (3)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5)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网签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二、签购房合同有什么风险 (一)开发商利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合同文本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它有着节省交易成本增进安全等优点,但也存在着不能协商等缺陷。部分开发商不惜违反法律、法规,以自制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方式,利用消费者急于购房的心理,强迫消费者签字表示认可。 (二)开发商排除或回避将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内容视为要约,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开发商为了吸引消费者购房,通常会在售楼广告、宣传资料中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作美好的描述,却不将这种承诺写入合同里。如:开发商在合同中预先单方约定:出卖人针对该商品房项目所做的效果图、样板间、沙盘、模型、广告、售楼书、折页、户型资料、宣传资料等仅供参考,不作为要约,交房标准以政府最后批准的规划方案及本合同约定为准。,借以排除销售前期广告内容和宣传资料作为要约的可能性,当出现广告中的内容难以兑现的情况时,买房人讨要说法,开发商便以合同已约定为由回绝消费者。 (三)开发商利用自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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