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扣工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被扣工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可以。 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克扣工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对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或确因经营困难、具有合理理由或经劳动者认可的,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法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支付差额部分,超过30天仍然没有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并且由劳动部门监管用人单位限期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要看情况。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获得赔偿,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比如不签订合同不缴纳保险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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