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期间出现死亡事故,是否需要赔偿房东? |
释义 | 出租房死人通常不可以索赔,但是因为房屋原有缺陷,房东未及时维修,造成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亲属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房东尽到相应的维护义务,因承租人个人原因造成伤害致死的,由承租人个人承担相应的损失,房东没有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你好,律师,我问一下民法典租房死人是否需要赔偿房东 出租房死人通常不可以索赔,但是因为房屋原有缺陷,房东未及时维修,造成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亲属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房东尽到相应的维护义务,因承租人个人原因造成伤害致死的,由承租人个人承担相应的损失,房东没有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律师你好,我问房东租房期间卖房怎么赔偿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如果没有通知承租人,导致了租客权益受损的,租客有权向房东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造成的损失。法律规定,在租赁期间房东可以卖房子,但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你好,律师,我问一下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居间双方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中介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居间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律师,你好,我问一下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居间双方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中介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居间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你好,律师,我问一下地下储藏室的进水应该由谁负责 如果有责任方的,比如装东西时电钻打眼儿、搬东西时碰到明管等,谁的责任谁负责。如果无责任方的,自己漏的:1、主管道漏水,那是开放商和物业处理。(看楼宇的质保有效期)2、户内支管道,没改过水管的,质保期内找开发商,质保期外自己负责;改过水管导致的,谁改的谁负责3、未到物业备案,私自改水管导致漏水的,谁改谁负责。还可能有更复杂的责任纠纷,告到法院,法官的判定有很大浮动的,说不好谁输谁赢,还不如私下协调解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合同》 (一)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二)道路、路灯、停车场(库)、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三)小区容貌、绿化、环保、卫生的管理、维护;(四)小区安全、治安、交通、邻里秩序的维护;(五)代收代缴房租和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花费,代办房屋装修和水、电、气增容手续。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根据业主要求,有偿提供房屋修缮、保管、运输、购物、信息中介、接送娃儿、代购车船机票等特约服务。 该内容由 肖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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