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诉讼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及男方不在国内如何离婚的相关知识。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明材料、小孩身份信息、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若被告不同意离婚,可以先请求调解委员会调解,若调解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 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关于财产和债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有子女,还需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 一、男方不在国内如何离婚 男方不在国内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 夫妻两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请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想离婚老公不同意怎么处理 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先请求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有: 1、起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结语 总结:根据提供的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若被告不同意,可先请求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所需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有子女的)、户口本(有子女的)、出生证明(有子女的)和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