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跑路了,追债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债务人跑路了,追债的方法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期限内,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 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贷款; 3、通过第一种方式或第二种方式所需的时间和程序比较复杂,在最后一步的实施中,可能会遇到债务人找不到、债务逃跑、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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