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边贸易体制的特点 |
释义 | 多边贸易体制是“为各国相互处理贸易关系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国际规则的集合。”⑴以世贸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更为完整⑵以世贸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具有更强的可行性⑶以世贸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更能持久⑷影响力大于原多边贸易体制 多边贸易(multilatealtade),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为求相互间的收支在整体上获得平衡,通过协议在多边结算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贸易。又称多角贸易。其产生往往是由于两国间彼此供应的商品不对路或价格不相当,以致进出口不能平衡,外汇收支发生困难,需要第三国或更多的国家参加协议,建立三国或多国贸易,以使彼此间的进出口达到基本平衡。例如有甲、乙、丙三国,甲对乙出超1000万美元,乙对丙出超1000万美元,丙对甲出超1000万美元。从双边贸易角度看,任何一国都有1000万美元出超,也有1000万美元入超,但任何两国之间都不能保持 贸易平衡。通过签订多边贸易协定,相互以其出超抵偿入超,则三国的 贸易收支都能得到平衡。 世贸组织对中国贸易政策审议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接受审议次数多。自2001年加入以来,中国共接受了9次过渡性审议和8次贸易政策审议,是接受审议次数最多的成员。美国自2001年以来一共接受9次审议,位居第二。 二是成员对我提出的问题数量多。其他成员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屡创审议之最。比如此次,我们就收到了39个成员提出的2562个问题,比排名第二的美国多出一半。 三是中方参与审议的部门多。2002年,我们成立了贸易政策审议部际工作协调机制,由商务部牵头、60多家部门参与,认真组织回应各成员提出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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