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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释义
    离婚时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不遵守义务的一方可被法院诉讼并按法律规定承担。减少抚养费的条件包括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被监禁、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等。抚养费标准根据收入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履行方式通常有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抚养费数额没有统一标准,需考虑双方收入和孩子需求等因素,一般为固定收入的30%。
    法律分析
    离婚时可以要抚养费,具体情况如下:
    1、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如果不遵守的一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费法院诉讼,按法律规定标准承担。
    减少抚养费的条件有: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规定的是有支付的参考标准,但是并没有统一的数额,相信这一点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每个人的实际收入水平不一样,给孩子抚养费的时候,是需要参考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和孩子成长的实际需求等,一般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固定收入的30%。
    结语
    离婚时可以要求抚养费。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遵守的一方可通过法院诉讼,按法律规定标准承担。减少抚养费的条件包括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等。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的标准根据收入比例确定。履行方式可为一次性给付或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抚养费数额没有统一标准,需考虑双方负担能力和孩子需求。一般固定收入的支付标准为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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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7: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