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这里,跟大家分析一下行政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期限问题。 一般期限:行政诉讼为6个月,行政复议为60日。 特殊期限: 第一、行政诉讼特殊期限: 1、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起诉的期限为15日。 2、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一年。 3、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五年。 4、起诉不作为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行政复议特殊期限: 1、未告知复议期限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因不动产申请行政复议的为20年,其他行政行为案件为5年。 2、其他单行法中规定的长于60日或少于60日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