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公司股权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公司股权不一定属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公司股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则属于共同财产,分割要依据共同财产的标准进行分配;如果公司股权是在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 结婚 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二、夫妻离婚,公司股权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公司股权的分割如下: 1.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商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后,依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对于 夫妻共同财产 中的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以背书方式转让给另一方;无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将该股票交付给另一方即可。如果夫妻持有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则由持股的夫或妻一方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应分出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方。 3.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价格计算相应的货币数额。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 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