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违法,可以通过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解决。有抚养权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无抚养权一方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一、取消前妻对孩子的探视权可以不可以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是不可以取消的,因此没有办法取消前妻对孩子的探视权。 但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因家暴离婚孩子归对方不让我探望应该怎么办 父母双方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为抚养权的有无而终止,父母双方都应该继续抚养、教育和探望自己的子女,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