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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单方面集体降薪是否合法?
释义
    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单方面集体降薪不合法。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因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集体降薪,要与职工协商一致,否则,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强制降薪不合法,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产的,是否应当向职工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产的,应当向职工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风险提示:根据青海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用人单位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是违法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每月工资金额,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如何合法延长试用期?
    1.延长试用期后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限制。因法律对试用期的长短具有上限的规定,因此即使是合理延长,延长后的总长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但用人单位最好一次与员工约定法定范围内最长的试用期期限,避免后续因延长试用期而产生纠纷。2.延长条件和程序可由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进行规范。例如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如因不胜任工作、出勤率未达标准或公司认为需要延长试用期其他合理原因的,用人单位可合理延长试用期,劳动者承诺同意上述变更规则。”建议企业让员工签订一份延长试用期的书面文件,并清晰注明延长试用期的事由。书面文件须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3.延长试用期应当在原试用期内开展。最后,用人单位若需变更试用期的长短,一般也应当在原试用期结束前进行操作。因为一旦原试用期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价。用人单位不适宜在试用期届满时,将劳动者是否通过试用期考察的结论,放置在一个模棱两可的地位。换句话说,试用期只有通过或不通过,转正或是延长,并且只能在试用期结束前明确作出决定。风险提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是否合法?
    关键看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是否超过40个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就可以。风险提示:企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有什么关系?
    在企业内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是有约束力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与效力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可称为“厂规厂法”,目的是建立单位的内部秩序,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由此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分为两类,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内容,这类制度的制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过告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对于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则属于用人单位自主权的范畴,可以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因此,二者内容上有许多重合相同之处,效力也有相似的地方。风险提示: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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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0: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