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居住证明可以上牌吗? |
释义 | 法律规定居住证明可以上牌,单位出具的证明无效,如果已经办理居住证,可以带着身份证到办理居住证的部门要求出具一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凭该表可以办理车辆入户、上牌手续。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后,为满足在暂住地已长时间居住暂未申领到居住证的内地居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需求,《关于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凭《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可以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业务; 一、居住证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目前,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已超过一年,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主动及时办理居住证的情况已较普遍,现就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停止流动人口凭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已受理凭《回执》申办,但未办结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管理部门应当按《通知》认真核实办理。 3、经核实,对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处理。 4、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在暂住地的居民凭居住证或者其他暂住证明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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