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冒伪劣产品的种类包括: 1.假复冒注册商标的; 2.假冒专利的; 3.盗版自制的; 4.假冒产地、厂名、厂址的; 5.假冒认证标志制、国际标准采用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6.不符百合执行标准的; 7.掺假,以假充真,度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问冒充合格商品的; 8.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无生产许可证或者假冒生产许可证编号的; 9.国家明令淘汰的; 10.过期答、失效、变质的。 一、民法标准上怎么界定商标侵权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二、制造假冒产品具体是如何量刑的 制造假冒产品的量刑: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