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仲裁时效怎么算的? |
释义 | 仲裁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成要件。 权利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事实上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的,不能使仲裁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 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 一、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 二、劳动仲裁做出劳动争议时效多久 劳动纠纷1年内提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