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法典》规定,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生活”的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所谓“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就是法律上的原因,一旦被法院认定,就可以及时达到离婚的目的。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夜情”和“招妓”并不是离婚的合法理由。一方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这个原因一定会导致夫妻关系的彻底破裂吗?有的家庭有过婚外情,后来对方明白了,有过错的一方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调整了自己的行为。经过冷静的思考和双方的共同努力,这样的家庭让这个家庭又恢复了平静。另一种家庭可能是因为一方婚外情的过错,导致夫妻关系恶化。这种情况下,第一次不允许法院判决离婚时,法律给夫妻六个月的冷静期。如果这六个月内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一方都不能起诉离婚。如果经过六个月的冷静期,双方仍然不能和好,或者有婚外情的一方依然我行我素,那么可能会采取二次诉讼,二次离婚判决。这时候法院就会认为婚外情的过错导致了夫妻关系彻底破裂,无法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