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一方当事人有家庭暴力行为的,自己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家庭暴力是起诉离婚的法定理由,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这个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就要审结,而要是普通程序则为六个月,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延长。 一、家暴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二、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首先要写离婚起诉状 2、然后要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再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然后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5、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要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接着就是离婚调解。 7、最后等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