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可以预售吗 |
释义 | 已设立土地抵押的项目,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根据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当商品房预售时符合一些特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土地拥有者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还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必须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要达到工程建设总的四分之一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一、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以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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