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需要的犯罪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一、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操作,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 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三、采集血液事故罪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集血液的部门,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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