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予的房子5年后再卖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吗 |
释义 | 父母赠予的房子5年后再卖是否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需要视情况而定。 个人原房产如果是通过赠与,继承取得,再次过户要交纳成交的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继续继承或赠与(夫妻名下无房,产权满5年)则不用交。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免征个人所得税。房产属于直系亲属赠与,并且满五年,是本人名下的唯一住房的话,是可以免征个税的。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免征条件包括: 1、家庭唯一住宅; 2、购买时间超过5年。 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过赠与方式获得房产,由于在获得房产是受赠与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很低,基本上就是白拿的。所以获得赠与房产再出售时,相应的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就要多一些。个人出售赠与房产时,虽然满五年以上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个人所得税是不免的。不仅不能免还需要按照20%的税率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出售赠与房产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房产评估价-转让过程的相关税费-房产原值 )*20%。因为是按照核实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由于房产原值是0,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个税就是房屋评估价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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