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的规定: 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受理,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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