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在提出解除合同时,就租赁物质量不合格导致相关的损失,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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