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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如何认定?
释义
    律师分析:
    1、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2、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3、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如果预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能达成合意的,对认购人而言并不一定构成违约。因为,认购书之条款一般较为简单,并未涵盖购房人所关心的全部事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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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8: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