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就以有限公司为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三人至十三人组成,在组成人数上所以有这样的幅度,是考虑了公司规模大小有所不同。 董事会的组成有一种特定情况,就是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在董事会内部,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三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会议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地位是平等的,具有相同的表决权。 一、公司解散董事会还存在吗 公司解散后,公司在清算期间存续,所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公司董事会还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设立有瑕疵影响公司的存续吗 发起人存在瑕疵的情况使得公司设立存在瑕疵,但是并不当然导致公司设立无效,即公司无法成立。 是否具有独立人格才是公司成立与否的重要标准,如果发起人存在瑕疵不影响公司独立人格的存续,则公司的成立,反之则会被依法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