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行聘用制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分析: 人行聘用制合同到期了,你可以选择和单位继续续签合同。要注意续签是双方的意愿,假如你愿意续签,单位不愿意,也无法顺利续签。所以续签一定是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之上的。 也可以选择不和单位继续续签合同。你不想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了,你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之日,也就是你们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假如你没有和单位续签合同,因双方的合同到期了造成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因合同到期造成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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