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危害 |
释义 | 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危害: 1、侵占土地。固体废物产生以后须占地堆放,堆积量越大、占地越多。据估算,每堆积1*104t渣约须占地1亩,我国许多城市利用市郊设置垃圾堆场,也侵占了大量的农田; 2、污染土壤。废物堆置,其中的有害组分容易污染土壤。如果直接利用来自医院、肉类联合厂、生物制品厂的废渣作为肥料施入农田,其中的病菌、寄生虫等会使土壤污染,人与污染的土壤直接接触或生吃此类土壤上种植的蔬菜、瓜果极易致病; 3、污染水体。固体废物随天然降水或地表径流进入河流、湖泊,会造成水体污染; 4、污染大气。一些有机固体废物在适宜的温度下被微生物分解,会释放出有害气体,固体废物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也会产生有害气体和粉尘; 5、影响环境卫生。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很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能力不高,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对人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固体废物对人体健康有哪些影响: 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中的有害成分和在贮存、利用、处置不当的条件下新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可通过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和土壤等环境介质直接或间接被人体吸收,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综上所述:根据物质的化学特性,当某些不相容物相混时,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包括热反应(燃烧或爆炸)、产生有毒气体(如砷化氢、氰化氢、氯气、硫化氢等)和产生可燃性气体(如氢气、乙炔等)。另外,若人体皮肤与废强酸或废强碱接触,将发生烧灼性腐蚀作用。若误吸收一定量农药,能引起急性中毒,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贮存化学物品的空容器,若未经适当处理或管理不善,能引起严重中毒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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