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贫困证明需要的条件如下: 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⒊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⒋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