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由谁承担? |
释义 | 符合护理条件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支付护理费。但如果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且工伤保险关系已终止,旧伤复发费用需自行承担。 法律分析 符合护理条件的,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 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是,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费用自理。 拓展延伸 公伤复发期间的护理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伤复发期间的护理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保险公司支付。具体而言,如果公伤复发是由之前的工伤事故引起的,并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治疗范围和费用标准,那么保险公司有责任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保险合同的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具体的支付责任。在提出索赔时,应准备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等,以便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最终,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支付公伤复发期间的护理费用。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伤复发期间的护理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保险公司支付。具体而言,如果公伤复发是由之前的工伤事故引起的,并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治疗范围和费用标准,那么保险公司有责任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保险合同的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具体的支付责任。提出索赔时,应准备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等,以便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最终,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支付护理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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