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办敬老院国家有哪些补助政策 |
释义 | 私人办敬老院国家补助政策如下: 1、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应减半征收上述费用和基金。 3、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纳入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类别,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免收有线电视开户费、城区普通宽带一次性连接费;优惠收取采用光纤接入或者接入距离较远等成本较高的宽带一次性连接费,通信费、收视费按当地最优惠标准收取。 4、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5、各级政府要积极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投融资平台,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间接投入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 一、个人开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二、个人开养老院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家以民政部牵头,大力发展养老产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取消养老院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解放城乡用地。 法律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1、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定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 1、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2、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