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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50岁需要赡养吗
释义
    一般情况下,50多岁的父母是不需要赡养的,因为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一般应有两个条件,即父母已满60周岁且父母经济困难。但是,如果50多岁的父母确实失去生活来源,由于种种原因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则子女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一、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二)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三)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四)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二、赡养老人女儿有义务么
    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成年子女能独立生活的,对
    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成年子女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不需要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女儿作为父母的子女,应当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只要女儿是父母的子女,对老人应当有赡养义务,在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应当向父母给付赡养费。
    三、老人生病儿子不出钱怎么办
    可以起诉,最好协商。
    1、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2、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如果仍旧不出钱,就立遗嘱不给其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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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5: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