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国务院修改的国家节假日放假规定表示,春节一般休假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因此在春节期间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支付劳动者日工资三倍的加班工资;其余调休时间内加班的应该支付两倍加班工资。 春节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具体如下: 1、法定节假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300%; 2、休息日(除夕、农历正月初四、初五、初六),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2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七十条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