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企业垫资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的施行,使建设部原颁布的规章《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废止,从而使垫资行为由原来的禁止性行为转化为合法性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第二条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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