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的人被告怎么去法院开传票 |
释义 | 欠钱的案件中法院的传票会根据原告提供的信息直接送达给被告人,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一、强制拘传适用条件 强制传唤的适用条件主要是三个,即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具体的适用程序则是,适用拘传措施,应由本案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然后填写拘传票,交司法警察直接送达给被拘传人,令其随票到庭。 二、查封法院传票被拒的有什么后果 拒收法院传票后果为法院可以强制传唤到庭或者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拒收法院传票,说明已经放弃应有的权利,等于说官司还没开打就已经陷入了被动的局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