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