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按揭购房,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此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此种情形,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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