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会被拆除的违建有: 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 2、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 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 4、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5、该建筑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