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 1、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 基本医疗保险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这次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由政策制定和系统开发阶段正式转入落实政策、系统的部省对接和经办试运行的新阶段。由此可见,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