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未成年打官司需要委托父母吗 |
释义 | 未成年人提起诉讼时,法定代表人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其他监护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未成年人提起诉讼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诉讼权利。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其他监护人、被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人员。其中,监护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义务等方面依法负有监护职责和义务的人。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无法担任法定代理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与父母进行诉讼,且法定代理人不同意代理,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其他人员为法定代理人。人民法院指定法定代理人时,应当优先考虑亲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工作人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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