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销合同有两种类型:买卖合同和代销合同。前者需要在收到货物时支付货款,不支持退货;后者只需要在结算时支付已售出货物的货款,未售出的货物可退还。具体情况需考虑。 法律分析 经销合同的法律性质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有买卖合同和代销合同两种情况。如果是代销合同,事先不必支付货款。等到结算时只需支付已售商品的货款,未售商品可退还。而买卖合同则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接收货物时就要支付货款,且没有质量问题不可退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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