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证明去哪个部门办理 |
释义 | 灵活就业证办理程序: 1、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 2、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3、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 4、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劳务协议等就业证明。 符合灵活就业的人员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行业“灵活就业证明”。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凭个人身份证、本市临时居住证、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人证件照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从业人员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的,须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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