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能咋样计算 |
释义 | 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这样计算: 1、追诉期限应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一、滥用职权罪追诉期起算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了吗? 过了追诉期一般就是无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追诉新罪是否有诉讼时效的规定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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