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现交通事故私了可以直接提车。交通事故双方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交警部门备案后即可提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双方可以撤离事故现场,避免交通堵塞,当事人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如果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