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合同具有的特征(1)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2)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3)居间活动主体的特殊性。(4)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居间合同的标的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而不是交付标的物或者移转财产权,因而属劳务合同的范畴。 居间合同具有什么特征 居间合同具有的特征是,居间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居间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居间人;以及居间合同的内容是一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一方支付报酬。 居间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民法典》没有规定居间合同,只规定了中介合同,中介合同的特征是: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中介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居间合同具有何特征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1、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2、居间合同的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服务,不实际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居间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中介人与委托人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3、居间合同的中介人协助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自身并不参与。 居间合同一般会有哪些特征 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居间合同就是指现在的中介合同,特征有:中介合同的目的是以促成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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